邳州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邳州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邳州经济开发区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30人(限男性)其中招聘退伍军人15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身高170㎝以上。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邳州市户籍或生源,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受过行政撤职以上处分或处分未解除的;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曾被行政拘留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人员须提供的材料: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士兵提供)④二寸免冠照片2张。考生所提交材料复印件不退还。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
(二)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采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应具备的相关条件进行审核。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该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2、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请于2016年11月11日下午2:00-5:30到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3、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相关知识为主。
4、笔试时间和地点: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5、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该比例,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6、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适岗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进入面试的考生关注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体检和公示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按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不替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5天。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开发区区属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上岗后须服从管理,具体办法参照开发区城管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五)聘用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后,工资待遇合计不少于2000元/月,按每月基本工资加岗位考评工资的办法执行。
2、为聘用人员办理企业社会保险。
3、聘用人员根据工作岗位需要配发服装、执法装备(离岗时须交回执法装备)。
(六)组织管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邳州经济开发区、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纪工委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6220070 0516-86288837
监督电话:0516-86629082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邳州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