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丰县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聘研训员公告
为加强教育研训队伍建设,补充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师资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正式在编在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选聘研训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丰县县域内正式在编在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研训员选聘共设四类16个岗位,其中:
(一)高中研训员(6名)
语文研训员1名,物理研训员1名,政治研训员1名,英语研训员1名,地理研训员1名,信息技术研训员1名。
(二)初中研训员(5名)
语文研训员1名,数学研训员1名,英语研训员1名,物理研训员1名,政治研训员1名。
(三)小学研训员(4名)
语文研训员1名,数学研训员1名,英语研训员1名,科学研训员1名。
(四)幼教研训员(1名)
三、选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
拥护中国共产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能够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基本条件
1.幼教和小学研训员。应聘人员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幼儿园)一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2.初中和高中研训员。应聘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3月31日之后出生),有带过两届及以上毕业班工作经历。
(三)业务能力
1.应聘人员需具有教研室(幼儿园为教育局学前办)组织的现场优质课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应聘小学、初中或高中研训员岗位的,需获县教学质量奖一次及以上(含教学质量管理奖)或从事三年及以上教学管理工作(县教育局发文任命);
3.应聘初中或高中研训员岗位的,需发表省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市级论文2篇;应聘幼教或小学研训员岗位的,需发表市级及以上论文1篇。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5年的人员;师德师风存在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的人员;参与有偿家教活动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注意事项
1.公告发布网址:
丰县教育信息网(http://news.fxjy.cn/)
中国丰县网“人社局”板块(http://www.chinafx.gov.cn/Gov/index_zl.asp?id=88)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4月12日至4月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在县教育局大门东综合服务厅报名。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本次选聘工作原则上由本人亲自报名,确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报名者,须出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报名所须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并于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②填写《丰县教师发展中心选聘研训员报名表》;③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相关荣誉证书、发表论文、教学质量及其他获奖证书、学校出具的毕业班工作经历证明、局批任职文件等。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涉及证件等日期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
5.各选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该选聘岗位。
6.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选聘资格。
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于2018年4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县教育局大门东综合服务厅领取《面试准考证》,(代领人员需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选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以面试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考试结束后,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告知考生,并在公告发布网址进行公布。
(三)加分项目
1.江苏省特级教师加5分。
2.综合奖加分。县级综合奖加1分,市级综合奖加2分,省级综合奖加3分,国家级综合奖加4分。此项只取一种按最高级别加分。
3.称号加分。市名教师(领军名师)、市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名教师(带头优师)、市青年优秀骨干教师(青年良师)分别加4、3、2分;县名教师(领军名师)、县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名教师(带头优师)、县青年优秀骨干教师(青年良师)分别加3、2、1分。此项只取一种按最高级别加分。
4.优质课加分。教研室系统组织的现场优质课,省级一等奖加4分,省级二等奖和市级一等奖加3分,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和县级(幼儿园为教育局学前办组织)一等奖加2分。此项只取一种按最高级别加分。
以上四项加分项目累计,最高计10分。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应聘人员报考岗位面试成绩和加分项目之和为总成绩,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在公告发布网址进行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岗位拟选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并列,按加分项顺序相应等级高者优先),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复查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并列,按加分项顺序相应等级高者优先)。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与岗位的匹配性。考察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并列,按加分项顺序相应等级高者优先)。
(六)公示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从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及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应调动手续,人事关系转入丰县教师发展中心,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期3年,连续聘任不超过2届。实行聘期考核及学科教学质量目标考核机制,岗位进行动态管理,连续两年教学质量下滑,调离研训员岗位,优秀者选派到学校提拔重用。
五、其它
选聘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本公告由2018年丰县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丰县教育局:80396912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9215163
丰县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89222811
2018年丰县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4日
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推荐访问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江苏页面(http://www.chinasydw.org/jiangsu/),招聘信息更全面、更方便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