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泉山区城管协管员招聘简章
为加强城管队伍建设,确保完成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80名城管协管员(男性70名,女性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热爱城管工作;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男性身高要求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要求不低于1.60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适宜从事城市管理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人员须登陆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下载打印报名表并填写;
2、报名人员须准备下列材料:
(1)报名表一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
(5)退伍军人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立功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蓝底彩照3张。
3、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1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4、报名地点:泉山区城市管理局(欣欣路烟厂物流中心对面);
5、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费:100元/人(现金)。现场领取《2019年泉山区城管协管员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徐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公布。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人员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泉山区城市管理局根据笔试成绩,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公布。应聘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时参加体能测试。
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体能测试结束后,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面试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进行等额递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表现。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退伍军人优先,条件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工作由泉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下同)。
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公布,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应关注网站信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5天。
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后,由泉山区城市管理局根据设定岗位进行分配。按照相关规定,由办事处、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2、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按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管理办法及待遇
1、被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间,由泉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及发放相关待遇的依据。
2、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泉山区城管协管员标准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应聘人员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或递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聘咨询电话:泉山区城市管理局83965016;
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泉山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83965918 、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5806117 。
本简章由泉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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