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沛县定向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建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提升城市社区党建规范化水平和基层治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定向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沛城街道、汉源街道、汉兴街道、大屯街道的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共80人。社区工作者主要承担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开展基层自治、推进社区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等职责。
二、招聘范围
现有专职网格员、劳动协理员、街道聘用的城市社区工作人员,退役军人,县直机关工作满一年的编外用工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五)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符合相应的年龄及户籍条件:
1、本次招聘中计算年龄的基准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之间出生)。
2、退役军人限沛县户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和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查询
沛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px.gov.cn/px/index.shtml)、沛县党建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jspxdj.gov.cn/)、微信公众号(沛县党建、沛县人社发布)。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pxzzb.djwenhua.top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9月5日9:00—9月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5日9:00—9月9日16: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9月5日9:00—9月10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9月5日9:00—9月11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笔试费用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2寸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县直机关编外用工人员需要提供单位推荐报考证明(附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9月16日9:00—9月18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
(四)考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社区工作、社区治理等)约占80%,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办公软件使用)约占20%。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沛县人民政府网、沛县党建网、微信公众号(沛县党建、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设最低分数线,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末位成绩并列的,根据笔试成绩中客观题得分高者确定,客观题得分相同的,进行加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同时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退伍军人另须提供退伍证、户口薄。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根据笔试成绩中客观题得分高者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拟聘用人员填写沛县城市社区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经考察(政审)无疑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进行补录。
(七)公示
从笔试、资格复审、考察(政审)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沛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党建网通知公告栏、微信公众号(沛县党建、沛县人社发布)上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成绩、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沛县县委组织部负责安排工作岗位,如不服从岗位安排,视为自动放弃。
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6个月)。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需在3年内获得国家认可的社区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书,方可继续聘用。试用期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续签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处理。
五、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沛委办发〔2020〕68号)文件执行。一般工作人员报酬不低于我县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的85%(2018年度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2908元),其中70%为基本报酬按月发放,30%为奖励报酬,根据考核结果按年发放。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内,基本报酬和奖励报酬按相应等级的80%确定。
六、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弄虚作假、扰乱考场秩序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咨询电话:
沛县县委组织部:0516-89675537
沛县民政局:0516-80355996
监督电话:0516-89675687
监督举报邮箱:pxgbjdk@163.com
沛县县委组织部
沛县民政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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