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徐州市铜山区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徐州市铜山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我区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医务人员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年龄按照应聘人员的学历或职称等级确定,具体要求为: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至2003年7月31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卫生类中级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日至2003年7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卫生类副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5年8月1日至2003年7月31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2021年徐州市铜山区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及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七)本次公开招聘不限户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gts.gov.cn)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入口:铜山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专栏内,报名前一天开放。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7月15日09:00—7月20日16:00
3.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15日09:00—7月21日16: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7月15日09:00—7月22日16:00
5.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7月15日09:00—7月23日12:00
6.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7月15日09:00—7月23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报名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两项审核都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方式: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用100元。报考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所缴费用为预交面试费,如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将予以退还。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方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地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铜山区卫生健康委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铜山区卫生健康委陈述申辩。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14:00—17:00。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4.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8月4日—8月6日自行到报名网站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铜山区卫生健康委、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准考证及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笔试阅卷结束后,由铜山区卫生健康委、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应聘人员可登录铜山区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铜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3.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先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予聘用;
4.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5.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6.其他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个工作日内向铜山区卫生健康委书面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100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铜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铜山区卫生健康委、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铜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铜山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
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铜山区卫生健康委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铜山区卫生健康委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铜山区卫生健康委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铜山区卫生健康委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铜山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铜山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铜山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铜山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安排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铜山区招聘工作只有招聘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铜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只在铜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铜山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徐州市铜山区卫生健康委咨询电话:0516-83319808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6-83319808
徐州市铜山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516-67011870
徐州市铜山区卫生健康委监察室监督电话:0516-83319069
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16-6893661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徐州市铜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