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泉山区“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为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残联关于开发“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248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残联关于开发“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徐人社函〔2021〕33号),决定面向全区招聘“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2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发公益性岗位情况
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为全区“残疾人之家”服务,具体详见《泉山区2021年“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要求
1、热爱残疾人工作,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意愿和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服从区残联和街道残联管理,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泉山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残疾类型为肢体、听力、言语三级或四级残疾,视力四级残疾),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残疾人家庭(近亲属)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3、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4、身体条件能适应工作需要,有就业意愿,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人员。
5、有残疾人之家实际服务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报名、面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人员登陆泉山区政府网,下载打印报名表并填写(附件2)。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3、报名地点:徐州市解放南路189号院内南1楼108室(泉山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4、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报名表一份(附件2),同时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②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创业证》原件、本人页及就业援助卡页的复印件1份。③残疾人需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残疾人家庭(近亲属)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近亲属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严格落实疫情防疫要求,报名时请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体温查验。持健康码非绿码或者近一个月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需提供报名前48小时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在报名期间活动距离应保持1米以上,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6、报名时间:2021年9月8日至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四、面试、审核考察
区残联会同区人社局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采取面试、走访等适当形式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考察录用。面试由招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公示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和培训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接受招聘用人单位统一管理和考核。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岗位工资不低于徐州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六、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对弄虚作假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本招聘简章由区残联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85790116(区残联劳动就业服务所)
85790586(区残联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67016996(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附件1:泉山区2021年 “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泉山区2021年 “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xlsx
附件3:泉山区2021年 “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招聘健康申报及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