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残联系统2021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招聘内容以本次公告为准)
为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和《徐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残联关于开发“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徐人社函〔2021〕33号)要求,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发公益性岗位情况
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为县残联下属单位及残疾人之家中的服务性岗位,具体详见《沛县残联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岗位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作风正派,热爱残疾人工作,愿意为残疾人事业服务,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在残疾人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残疾类型为肢体、听力言语三级或四级残疾、视力四级残疾)。
(三)具有沛县户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6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含高中、中专、中技)以上学历,具备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五)《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条件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有相关规定不宜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报名人员可登陆沛县政府网下载或现场填写《沛县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日—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沛县新城区金融中心A1栋3层沛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4、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残疾人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及复印件;报名表一份(附件2);同时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5、根据疫情防疫要求,报名时请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体温查验。
四、招聘办法
县人社局、县残联会同镇(街道)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录用。资格证、笔试、面试(包括计算机操作)分值占比为1:2:2,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确定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招聘合格人员由招聘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工作,并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自行退出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和培训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聘用人员接受招聘用人单位统一管理和考核。岗位工资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七、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对弄虚作假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89670297(县残疾人就服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89887665(县纪委监委派驻组)
89675831 (县人社局就业管理处)
89635166 (县残联办公室)
附件1:沛县残联2021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