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医科大学关于面向校内选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19年本)》等文件要求,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校内选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在岗在编教职工。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2.身体健康,能胜任选聘岗位条件;
3.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工作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
4. 具有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研究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法学、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等;
5.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愿意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与研究工作;
6.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年龄50周岁及以下。
(二)岗位条件
1.若现岗位为专任教师岗位,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收录论文1篇(含)以上,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重要党报党刊发表理论文章1篇(含)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省级期刊论文2篇(含)以上,或出版个人专著1部(含)以上,或主持过市厅级及以上课题,或获得过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或经选聘工作组认定同意的其他有关成果。
2.若现岗位为党政管理干部、辅导员岗位,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从事党政管理工作(辅导员工作)5年及以上人员。
(2)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3)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省级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含)以上,或出版个人专著1部(含)以上,或主持过市厅级及以上课题,或获得过市厅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三、工作组织
人事处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联合工作组,负责本次选聘工作。
四、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
个人提出聘岗申请并填写《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岗位聘任申请表》(附件1)。
(二)资格审查
联合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三)考核考察
对应聘人员开展全面考核,通过面试、试讲等环节,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理论教学和研究能力,确定建议人选。
(四)校内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学校审批
公示无异议建议人选名单报校党委常委会审批,确定最终拟聘用人员。
(六)岗位聘任
拟聘用人员签订岗位聘任合同变更书,转为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教师岗位,人员隶属归入马克思主义学院。
五、聘岗材料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岗位聘任申请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k@xzhmu.edu.cn;
(二)证明材料目录(附件2);
(三)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申请表与其他材料分别装订,证明材料要装订成册,所有报送材料要求装袋,做到一人一袋,袋面粘贴封面(附件3),确因材料较多需一人多袋的,应进行捆扎,并在每份袋面注明姓名和单位。
六、时间安排
(一)材料报送:11月10日(周三)下午5点前;
(二)资格审查:11月16日(周二)下午5点前;
(三)考核考察:11月20日(周六)上午9点。
七、其他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地址:行政楼231房间
联系人:王灼 谢芳
联系电话:83262032
人事处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