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2021年“残疾人之家”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解决部分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残疾人之家服务管理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残疾人31名(详见附件1)。
二、应聘对象及条件
1、具丰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就业困难残疾人(残疾类型为肢体、听力、言语三级或四级残疾,视力四级残疾)。
2、年龄为18-45周岁,男女不限,具备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3、身体条件能适应工作需要,有就业意愿,符合就业
困难条件的人员。
4、原则上按照户籍地报名,不得跨镇(街道)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2.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
三、聘用期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到期后自动解除聘用关系。
四、工资待遇
按丰县最低工资标准(1840元/月)发放录用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9:00-11月24日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各镇为民服务中心 残联窗口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本人到场,携带本人二代残疾人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丰县“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2)。
4.疫情防控: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前申领“苏康码”和“行程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当天“苏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相关地点进行报名(体检、考察等环节均参照此标准执行)。
六、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丰县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中,报名人数等于、低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直接进入体检环节;报名人数多于拟招聘人数的岗位,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家庭等因素进行排序,党员、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已在“残疾人之家”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安置。
七、体检
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公示与录用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丰县网、丰县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因报名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计划出现缺额的,进行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由县残联统一签订劳动合同。
九、政策咨询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89215320
县残疾人联合会:0516-89223001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1:丰县2021年“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xls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