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2014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亭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可在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hhrss.gov.cn/)下载并填写《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经现场资格初审后提交。
2、报名时间: 2015年1月13日-1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局505室(盐城市建军东路131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半身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能降低的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3、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
报名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5年1月19日下午2︰30—5︰3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缴纳笔试费100元。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必备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2、笔试的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阅卷结束后,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电话查询本人笔试分数。
(二)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先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数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考试总分计算方法
考试总分=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
四、聘用
(一)体检。根据总分数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分相同时,笔试分数高者参加体检;笔试分数再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得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律不予递补。
(三)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公示结束后,所有拟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及单位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列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2014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5-66691261
盐城市亭湖区卫生局 0515-68552880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亭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对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电话:0515-66691120。
本公告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盐城市亭湖区2014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