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卫技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及2015年人才需求计划,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差额拨款)现公开招聘卫技人员50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党纪、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罚的记录,热爱本专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详见《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0515)81608002、15189200800
2.报名时间:2015年1月4日-1月15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盐城市剧场路75号)
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身份证、相关资历证书等材料,原件校验后返还本人。
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 倍的,报请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后,方可进行考试。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核
市三院负责报名者资格审查工作,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实践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是报考岗位所必需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由盐都区人社局、盐都区卫生局和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素质能力和水平,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合格人员进入实践考核环节。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实践考核:主要考核岗位必备的基本操作技能和实践能力。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
3.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按50%、实践考核成绩按50%计入最后总成绩。
三、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实践考核成绩高者;总成绩、实践考核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市三院等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5届大中专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2015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四、回避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其他
通过公开招聘未能完成招聘计划的,将根据第一次招聘的实际情况,对招聘的要求和岗位作相应的调整,再依照规定的招聘程序发布补充公告。
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和市三院共同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有关招聘规定,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取消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计划表
2.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
盐城市盐都区人社局
盐城市盐都区卫生局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