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景山中学(江苏省亭湖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我校教师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盐城景山中学(江苏省亭湖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可在盐城市亭湖区教育网(http://www.thjy.cn/)下载或现场填写《盐城景山中学(江苏省亭湖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经资格初审后提交。
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00
3.报名地点:
①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就业工作处)
②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学十六楼134室)
③南京(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招聘大厅)
④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学生之家)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半身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
2.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的考试方式为面试。
面试形式为上微型课,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数当场通知考生。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亭湖区教育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一)体检、考察。根据面试分数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成绩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二)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亭湖区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三)聘用。拟聘人员在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列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 0515-69660130
盐城景山中学(江苏省亭湖高级中学) 0515-69661188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亭湖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电话:0515-69660106。
本公告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盐城景山中学(江苏省亭湖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