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盐城市盐都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招聘岗位表在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dlss.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5.具备《盐城市盐都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对学历和学位的要求,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取得学历和学位的时间,需在2015年8月31日之前;
7.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址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12日至1月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址、联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详见《盐城市盐都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报名时须交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盐城市盐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③身份证;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⑤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⑥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⑦报考面向区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招考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区委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⑧报考面向区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招考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江苏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及区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⑨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资格初审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各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的考生,根据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通知将在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4.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
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和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统一笔试
1.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总分100分,笔试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
(三)面试
1.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请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
2.区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①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②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③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④报考面向区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招考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区委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⑤报考面向区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招考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江苏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及区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⑥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的考察标准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严重问题,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的相关纪律执行,区纪委、区监察局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主管部门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区人社局监督电话:88260326
区住建局监督电话:88429953
区发改委、区招商总局监督电话:88405406
区民政局监督电话:88116779
区安监局监督电话:88812350
区水务局监督电话:68663933
区农委监督电话:69669660
区城管局监督电话:88585908
区科学技术局监督电话:88116172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83086990
区委组织部监督电话:88638626
尚庄镇监督电话:69960878
附件:1.盐城市盐都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