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文艺创作研究室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盐城市文艺创作研究室为隶属市文联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业绩突出,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2.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与盐城市文联现有工作人员无《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38条所列亲属关系;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由市文联组织。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6年7月11日~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盐城市文联办公室(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大楼20楼2030室)。
联系人:张林春,联系电话:86662032 13851181336。
(2)报名者需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盐城市文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有在公开刊物发表专业文章的可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有各种获奖证书的可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资格审核:由盐城市文联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2.考试
根据专业特点,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报考人员与招聘人员比例不少于3:1,并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相同的(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按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入围。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总分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在考察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市委组织部红色盐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市文学艺术网等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5.聘用
公示结束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盐城市文联负责解释。
附件:
盐城市文艺创作研究室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专业范围.doc
盐城市文联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