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精神病防治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盐都区精神病防治院是一所有着40年办院历史、集预防和治疗为一体的精神疾病专科医院,2012年调整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选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3名,人员性质为编外合同制人员。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16年6月25日至7月1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地点:盐都区精神病防治院院长室(盐都区龙冈镇复兴路4号,盐都区精神病防治院门诊楼三楼)。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7月10日17:30前)。
2.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需携带如下材料:①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②身份证及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③外省院校提供学籍证明。
上述报名材料①、③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录用程序
报名人员面试合格后直接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面试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2016届毕业生在正式毕业后,提供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办理相关进院手续。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毕业生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人员有《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第六项第20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卫计委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 0515-68667533(卫计委监察室);
咨询电话: 0515-88700127(医院院长室)。
附:盐都区精神病防治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