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12名研究生学历教师公告
为选拔优秀教育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阜宁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2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其中高学段可以报考低学段);
5.具备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阜宁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6.身心健康。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 4月21日至 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阜宁县阜城街道上海路168号二楼203室,联系人:倪老师,咨询电话: 0515-89716203)。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提供下列材料:报名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2018年毕业生须提交《报名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证明及书面承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由县教育局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2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并由县教育局、招聘单位共同组织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上微型课和答辩。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分数线,其中:微型课占70%,答辩占30%。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微型课得高分的入选,仍然同分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县教育局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县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3.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国阜宁、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2018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本次招聘的岗位,一经录用服务期不少于5年。
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20日前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到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有关手续,对逾期不能提供相关证件或档案未转入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回避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一律实行回避。
八、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9716809。
本次招聘公告可登陆中国阜宁www.funing.gov.cn、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
本公告由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宁县教育局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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