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委政法委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县委政法委下属县综治中心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作风务实,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2、报考人员须为我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3、报考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与县委政法委现有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第68条所列亲属关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法规、县内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不适宜情形。
三、选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上述公开选调条件的人员,本人携《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到县委政法委办公室现场报名(县行政中心409-1室,联系电话:89290411,18851559687)。县委政法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要达到拟选调人员3:1的比例,如不足,则取消选调岗位。
报名时间为11月26日-30日,报名表请到“射阳政法”(http://www.syzfw.gov.cn)网站下载。
2、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人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逻辑思维、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及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适岗评价。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个人和所在单位提供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含专业背景)、工作表现(含奖惩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评价。
选调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适岗评价各占45%、45%、10%。
4、考察体检。根据报考人员选调总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察情况,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5、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射阳政法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借调手续,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政法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中共射阳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中共射阳县委政法委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射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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