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资格复审通知
按照省、市委组织部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范围
在招考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考职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体能测评须合格(公安机关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
1、笔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学生证。
4、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5、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6、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文件有关回避规定的个人承诺书。
(二)往届生和社会人员
1、笔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户籍证明。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材料等相关证件材料。
5、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应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文件有关回避规定的个人承诺书。
(三)省聘大学生村官
1、笔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材料等相关证件材料。
4、由所在镇党委出具大学生村官身份证明(包括:村官姓名、身份证号、选派单位、选聘年份、任职县镇村及职务、现实表现及聘期考核结果、是否同意报考),县级组织部门签署意见。报考面向省聘大学生村官职位的考生还需要在证明材料中注明聘期考核情况。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文件有关回避规定的个人承诺书。
(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1、笔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户籍证明。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材料等相关证件材料。
5、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6、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应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文件有关回避规定的个人承诺书。
(五)报考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需注明经办人联系方式和加盖党委公章)。
(六)报考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岗位的考生,还需要提供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报考人员,提供通过A类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
(七)其他有关要求①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②以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二学位报考的,应提供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材料;③以军队院校学历报考的,应提供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材料;④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本人均需签名。
三、时间、地点和要求
资格复审考生由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同意后方可由他人代为资格复审),于2020年1月16日-1月18日(以短信通知时间为准)到中共射阳县委组织部627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考生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地址:射阳县幸福大道与旺海路交叉口县行政中心627办公室。联系电话:0515-89290627。
中共射阳县委组织部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