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2020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盐城市2020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精神,现将东台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考生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一般岗位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0年7月28-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接受资格复审。7月28日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考生参加审核,7月29日报考镇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参加审核。
审核地点:东台高新区创业大厦一楼(江苏东台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东台市东城大道9号)。
联系人及电话:姜强汇,13186445119。
在资格复审通知规定时间内,考生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如有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请务必提前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系确认。东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东台市北海中路8号,市人防大楼8楼0821房间),联系电话:89560821;东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人防大楼10楼1088房间),联系电话:89561019。
三、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
1、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年往届毕业生报应届生岗位的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3、社会在职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5、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面试收取面试考生面试费每人100元。
四、防疫工作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东台市2020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如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请于资格复审(面试)前2天16时前将证明材料发给联系人。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络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如因证件、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因疫情防控要求,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参加。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检测体温、检查“苏康码”和“行程码”。签订《东台市2020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4、请考生经常关注东台政府网中信息公开栏的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中共东台市委组织部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