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滨海县委统战部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滨海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健系统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履职记录;
(2)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需要一线执法,适合男性;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未满影响期限的;
(3)与选调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4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中共滨海县委统战部办公室(县行政办公中心415室),联系电话:0515-84108356。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滨海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4)资格审查:县委统战部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和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须达到选调岗位计划人数3倍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岗位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矛盾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等,侧重民族宗教工作。
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
面试题本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从合格人员中,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选调岗位计划人数3倍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合格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总分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以50%计入总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面试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编制证明。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综合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据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反映问题影响选调的,依据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9(县纪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
2.有关本次公开选调的信息将及时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等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注意浏览。
3.选调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4.本选调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滨海县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中共滨海县委统战部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