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经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业务岗工作人员7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体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4、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行政、事业性质身份的工作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以及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相关人员;以及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现场报名,须提供报名表和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3张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26日至6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东路82号(新都路与希望大道交界处东北角),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403办公室。
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68086089。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依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招聘岗位按1:3比例开考,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相应减少或者取消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
1、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分值各100分,60分为合格线。在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同进)。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2、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方式确定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等情况。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3、公示和聘用
综合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订立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五、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0515-68821662。
2021年5月25日
附件1: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岗位人员需求表.docx
附件2: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