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驾驶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3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或违纪被辞退、开除等记录。
2、自愿从事岗位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4、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和开发区户籍者优先。
二、岗位要求及人数
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5年以上驾龄;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持C1及以上驾照,3人。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松江路28号)
咨询电话:0515--68086809、68086862(蒋先生)
(二)报名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在报名信息登记表右上方),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资历证明以及岗位所需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2、资格审核。区检察院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招聘岗位人数3: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相应缩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核程序
考核采取实测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实测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实测结束后,在实测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如进入合格线的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考核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实测、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分相同时,则以实测成绩高者入围。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等情况,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区机关服务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七、薪酬待遇
区检察院招聘驾驶员薪酬待遇按照区机关服务中心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