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射阳县委组织部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数量
综合岗位4人(其中行政岗位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岗位1人)。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作风务实,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行政编制报考岗位人员须为我县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条件人员(指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已批准登记的人员中,原为公务员因工作需要调入参照事业单位的人员、通过公务员及参照管理人员统一招录、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须为我县范围内已进行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参公人员。
3、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功底、文稿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正式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不确定等次除外);
6、未受过党政纪处分,无司法机关、纪委监委立案审查情况;
7、在原单位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以及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不得报考;
8、国家有关任职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自愿报考、综合比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测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凡符合条件的人员,本人携《中共射阳县委组织部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以及撰写的文稿到县委组织部办公室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需达拟选调人数3:1方可开考。如未达到比例,则适当减少选调人数达要求比例。
2、能力测试。主要采用笔试、面试等方式组织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及征求单位意见。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征求意见,并考察其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等情况。
4、综合比选。根据报考人员能力测试和考察情况,对所有合格人员进行综合比选。
5、体检。根据综合比选情况,按选调岗位数1:1比例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予以递补。
6、公示。对综合比选后拟选调人选,在《沿海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公开选调工作接受县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
四、报名时间
2021年6月3日--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五、报名地点:
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县行政中心609室)
六、联系电话:89290609
县委组织部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