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湖县2021年公开返聘优秀退休教师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力度,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建湖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返聘优秀退休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返聘对象
全国范围内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优秀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1-2岁。
二、招聘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符合返聘岗位相关学历、教师资格要求;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2. 优秀教师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名教师称号。坚持以用为本的原则,对部分教学业绩突出、学校社会认可度高的优秀教师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三、返聘岗位职责和要求
根据我县部分公办学校学科教师队伍建设实际需要,结合工作实际,返聘后主要从事我县相应学段学科教学岗位课堂教学任务。
四、返聘程序
1.报名与初审(8月1日—8月6日)。报名人员请于2021年8月6日前将报名材料(《2021年江苏省建湖县公开返聘优秀退休教师报名表》、身份证、任职、奖励及其他相关证书,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复印件)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姓名+原任教学校、学科+手机号码)发送到电子邮箱:185268722@qq.com。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资格条件,由建湖县教育局和相关学校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
2.考评与测试(8月7日—8月9日)。建湖县教育局指导相关学校组织遴选,综合返聘岗位计划、报名人员情况初步拟定考察人员名单。
3.考察与体检(8月9日—8月16日)。由相关学校对拟定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并组织健康体检,能胜任相应岗位者列为拟返聘对象。
4.公示与聘用(8月20日前)。经考察、体检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返聘人选,并在建湖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与返聘教师签订聘用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首次返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续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特别优秀且适岗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聘期内,返聘人员出现不能胜任现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终止服务协议;返聘人员自愿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的,原则上须在一学期结束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解除服务协议。
五、待遇保障
1.报酬待遇。返聘人员每年给予6—15万元返聘报酬,并享受同校同类在职人员考核奖励。
2.特别奖励。教育教学业绩特别突出的,另行给予奖励。
3.保险服务。签约后,为返聘人员统一购买商业意外保险。
4.其他待遇。对特别优秀的县外教师,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帮助解决返聘人员住宿及直系子女、孙子女入学问题。
5.待遇约定。在服务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并追回各类补贴、资助和津贴,按实追回返聘薪酬。
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党政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②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或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规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③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的;
④其他因个人行为造成重大负面社会影响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拟返聘的优秀教师,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监督电话:0515-86233249 80600071(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5-86232117(建湖县教育局)
建湖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6日
附件1:2021年江苏省建湖县公开返聘优秀退休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2:2021年江苏省建湖县公开返聘优秀退休教师岗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