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残联关于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盐城市残联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近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岗位
市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拟招聘7名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市残疾人教育康复中心拟招聘8名事业单位在编教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市残疾人教育康复中心学前特教教师岗位须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31日后出生);
6、应届毕业生和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须签约后3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2年以上教育或康复工作经验,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①尚未解除党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②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师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到2021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电话联系),报名地点:盐城市社会救助中心一楼残联窗口(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盐城城投商务楼一楼大厅)。
(二)应聘者需提交的材料
①《盐城市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报名登记表请到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yccl.gov.cn/)下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②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③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④未毕业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专业证明、在校成绩单;⑤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⑥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持有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⑧工作经历证明;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报到时须出示“苏康码”和“行程码”,未开始接种疫苗或非绿码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招聘考试。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报名时应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扫码等相关工作,按要求上交《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同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三)资格审查
盐城市残联负责对所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通知其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不少于3﹕1;如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岗位必备专业知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答辩(微型课占面试总分80%,答辩占面试总分20%)的方式进行。报考市残疾人教育康复中心学前特教教师、艺术类特教康复教师岗位采用微型课、专业技能展示、答辩(微型课占面试总分40%,专业技能展示占面试总分40%,答辩占面试总分20%)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课堂教学能力、综合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岗位适应性、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招聘总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办法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入围,面试成绩相同则以微型课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纪检、人事部门组织。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yccl.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上级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2021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招聘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招聘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
招聘工作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 陆老师:13407514686
盐城市残疾人教育康复中心 陈老师:18605159037
公开选调监督电话:0515-80501611 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