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新洋街道办事处招聘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贯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关于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通知》(亭人社〔2021〕62号),全面提升“城镇新增就业”高质量考核指标水平,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拟招聘一批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岗位及人数
新洋街道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人数53人。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为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
三、资格条件
1.具有盐城市户籍,同时必须是亭湖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3.优抚对象家庭的;
4.特困职工家庭的;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6.军队退役的;
7.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8.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9.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10.残疾的;
11.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12.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18日-12月1日
地点:新洋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及各相关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地址详见附件1)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有关信息。
2.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3.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携带报名表(附件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残疾人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彩照2张,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五、考试
(一)采取面试方式,集中对通过就困身份核查的报名者进行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
(一)公示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二)录用
经公示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后正式录用。
七、招聘咨询电话
新洋街道行政审批局:0515-69931905
八、监督电话
新洋街道纪工委:0515-69931930
特别说明:应聘人员在报名、面试、办理聘用手续等重点环节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参加招聘各环节时间前14天申请“苏康码”,参加当天佩戴口罩,提供行程码,提供“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相关场所。
特此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新洋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1:盐城市亭湖区新洋街道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计划.xls
附件2:盐城市亭湖区新洋街道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