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文件精神,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个岗位计7个名额,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岗位表中注明的其他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1年当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1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ycsyrsk8002@163.com,也可携报名材料至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北院行政楼一楼组织人事处。(盐城市剧场路75号)
联系电话:(0515)81608002、81600015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5日(周一至周五、周六上午正常上班期间可接受现场报名,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技人员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③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④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⑤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⑥个人简历。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于至少14天前申领“健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报名地点报名(如报名前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接触入境未满28天人员,“健康码”及“行程卡”为黄色或红色,有发热、咳嗽症状的,则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等招聘环节均按此疫情防控要求进行)。
2.医院组织人事处和监督审查室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考试前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审核。
3.报名期间,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陈述申辩,报名时间截止时,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没有异议。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考核方式含笔试、面试。考试内容主要是工作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面试均以百分制计分,分别按50%的比例进行汇总,计算考生总成绩。
1、笔试:对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本专业基本知识进行考核,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设50 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淘汰。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根据应聘岗位,对应聘者进行目测、面试和提问,总分为100分,设60 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淘汰。
四、聘用
(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同分取舍办法同前)。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招聘规定,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取消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1608002(市三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515-81600060(市三院监督审查室)
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7日
附件1
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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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份招聘编外聘用制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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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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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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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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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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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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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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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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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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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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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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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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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科(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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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医学影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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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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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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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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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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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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