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盐城市大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28周岁以下(1994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文、法律、计算机类优先;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书写及处理能力。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受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2.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相关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人员;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的人员;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而未被删除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2022年4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二)报名方式:报名前应聘人员应填好《盐城市大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线上报名(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成电子档发至邮箱)或现场报名(疫情期间,建议采取线上报名方式)。
(三)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黄海西路城西商住区4号楼五楼),联系人:王女士、徐女士,咨询电话:18994829905,0515-83958820;邮箱:2869889602@qq.com。
(四)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本人携带《盐城市大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①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照3张(照片背面注明应聘者姓名);②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③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户口本须将户主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身份证须将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其他证书参照。
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应聘人员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五)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盐城市大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委托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2.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听候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大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结束后,由大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3(含末位同分者)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气质、仪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百分制)、面试成绩(百分制)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人员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体检并出具体检合格报告。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并考察。对政审、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价。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丰公共就业网(www.ycdf91.cn)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问题,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并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大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负责协商解决。
五、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按照2500元/月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薪酬待遇按照3700元/月(含个人五险一金,保险按照人社部门规定的基础标准进行缴纳)。
六、招聘监督
此次招聘委托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科技局对本次公开招聘进行全程监督。
人社局监督电话:0515-69188530、0515-69188529
科技局监督电话:0515-83821006
温馨提示:根据目前防控办有关要求,如现场报名,报名当天“苏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行程码”无“*”号,14天内无盐城市外旅居史,并提供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佩戴好口罩方可进入报名地点。
附件:《盐城市大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
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