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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公务员考试
2015年扬州仪征市考录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http://www.jiangsugwy.org/       2015-04-20      来源: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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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工作,根据《关于扬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2015年4月19-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地点:      1、报考仪征市党群机关和乡镇机关的考生在仪征市委组织部会议室(市政府四楼东侧)参加复审。      2、报考仪征市政府机关的考生在仪征市人社局人力资源配置科(大庆北路86号北三楼)参加复审。


  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一)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二)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户籍证明或不受户籍限制的证件、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


  (三)按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夫妻分居两地的提供结婚证、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一方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提供结婚证、随军批件;父母身边无子女的提供父、母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户籍证明和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子女户籍不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证明材料等。


  (四)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五)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的证明材料等。


  (六)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两张。


  (七)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市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二份)。     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咨询电话


  (一)报考仪征市党群机关和乡镇机关岗位: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0514—83411727.


  (二)报考仪征市政府机关岗位: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科  0514—83441288.


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科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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