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调扬州市江都区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都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决定面向全区畜牧兽医站,通过考试的方法公开选调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人数
江都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辖的仙女、大桥、邵伯、宜陵、小纪、樊川六个分所动物卫生监督岗位共30名。
二、选调原则
1、全区畜牧兽医站在编,从事畜牧兽医工作且具有官方兽医资格的事业单位人员。
2、热爱动物卫生监督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履行动物卫生监督、保护人民健康、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的职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并能够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要求:男50周岁以下(1964年7月13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69年7月13日后出生)。
4、报名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确定入围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1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江都区农委人事科,联系电话:0514-86869950 联系人:赵新农。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扬州市江都区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由各站站长负责集中报名。报名人员须提供:⑴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⑵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江都区农委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通过的,发放笔试准考证。
3、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考核动物卫生监督相关专业和相关法律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时间:2015年7月25日
笔试地点及其要求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4、确定入围人员
以笔试成绩作为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入围人员,如出现第30名成绩相同则按取得畜牧兽医类专业学历的高低、先后顺序确定入围人员,如再相同则按取得畜牧兽医类职称的高低、先后顺序确定入围人员。
5、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江都区农林网(www.jdagri.gov.cn)、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jiangdu.gov.cn)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6、聘用
公示期满后,入围人员符合条件并服从组织安排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缺额按报考人员最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人员待遇
一经聘用即办理调动手续,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聘用岗位核定工资。
五、组织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区人社局和区农委组成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本次选调工作各项事宜。公开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及时将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选调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增强选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扬州市江都区纪委和监察局负责对选调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江都区监察局驻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514-80805818,江都区监察局驻江都区农业委员会监察室0514-86554426。
本公告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江都区农业委员会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