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集镇城建监察中队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推动我镇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工作需要,打造一支专业的文明城市长效管理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杭集镇公开招聘秩序管理员,现就招聘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30名。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公民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工作,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服从分配。
2、年龄25—38周岁的男性。
3、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不良历史记录。
4、高中(中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与中共党员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录用:
1、受过行政记过或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工作不力等原因被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有过不良行为或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 8月18日。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学历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两张。报名时请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录用程序:
1、招聘程序为初审、笔试、面试、政审和体检,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2、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将与当事人签订劳务代理合同。工资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3、报名地点:生态科技新城杭集城建监察中队三楼(队长二室)(扬州市杭集镇袜厂路),咨询电话:87493110。
4、该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杭集镇城建监察中队。
杭集镇城建监察中队
二0一六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