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招商人员简章
为全面适应新时期新常态招商引资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职招商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年龄在40周岁以下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招商工作,能适应经常出差和长期驻外;掌握一定的经济、金融、管理等相关知识,具备较好的文字综合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年龄限制并优先录用:本开发区工作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经济、金融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行业100强或世界500强等企业工作2年以上。
2、不得应聘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个人信用记录不良或债务缠身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网上电子邮件或传真报名(电子邮箱baoying1237@163.com;传真88250218);现场报名地点:宝应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宝应县叶挺路275号);联系人:孙女士,咨询电话88921902;13651513660;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6日-12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提交毕业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公开招聘专职招商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名表可从宝应经济开发区网站下载);
4、资格审查。区招商局安排专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三、招聘方式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结合面试、考察结果,对拟聘用的前10名人员进行体检。最终综合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宝应经济开发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人员管理和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由开发区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同时签订6个月试用协议,试用期表现良好,经考核能够胜任招商工作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为2年。
实行“底薪+考核奖”的薪酬管理办法,根据各招商人员的工作经历、知识能力等按招商局副局长、高级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经理助理四档定岗定职,按月分别领取7000元、6000元、5000元、4000元的月度基本工资,每季末及年终根据工作实绩参与所在招商分局和事业部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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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