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条件及岗位需求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爱岗敬业;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
招聘 部门 |
岗位/岗位职责 |
学历
|
专业 (工种) |
招聘 人数 |
年龄(截止到2019年1月1日) |
其他要求 |
1 |
建筑工程学院 |
实训指导与实验室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土木工程类 |
1 |
35周岁以下 |
|
2 |
艺术设计学院 |
实训指导与实验室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建筑装饰类、艺术设计类 |
1 |
35周岁以下 |
|
3 |
信息工程学院 |
实训指导与实验室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类 |
2 |
35周岁以下 |
|
4 |
交通工程学院 |
实训指导与实验室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汽车类 |
1 |
35周岁以下 |
|
5 |
财务处 |
会计 |
本科及以上 |
会计(学) |
2 |
35周岁以下 |
|
6 |
后勤基建处 |
电工 |
高中及以上 |
电工 |
1 |
45周岁以下 |
持有电工上岗证 |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应聘者请填写《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发送邮件至rsc@ypi.edu.cn。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姓名+毕业学校名称+应聘岗位代码”。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4日至3月16日下午16:00止。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考核前工作人员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1、2、3、4、5号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当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足1:3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6号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限制。1、2、3、4号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5号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分别按50%、50%折算计入总分,两项相加后的总分为考核最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及面试合格线均为60分。 6号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最终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方案将通过邮件或电话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考察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由学校人事处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人事代理制人员待遇执行;本科及以下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校内同类人员待遇执行。
五、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7433015、87433021
联系人:张老师、罗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学院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察处电话:0514-87433017
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合同制)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注:请勿修改报名表格式。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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