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甸镇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简章
一、基本条件:
1、本人是曹甸籍户口或常住人口;
2、男性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2周岁;
3、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政治素质好、群众公认度较高、热爱农村工作、甘于吃苦、身体健康。
二、招聘人数:
共计招聘20人,男女不限。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宣传报名(4月20日-5月10日)。本招聘简章在“中国·宝应”网站、宝应日报同步发布。报名既可个人自荐,也可村(社区)推荐。下载《曹甸镇“楚甸英才”公开招聘报名表》并填写完整,报名时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寸免冠照片、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镇党委组织科报名(曹甸镇人民政府办公楼6504室),联系电话:13505256681,18796696933。
2、资格审查(5月11日-5月13日)。镇组织科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为命题作文。
4、面试(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通过案例分析考察应聘者沟通协调、矛盾化解、应急处置、语言表达等实际能力。时间要求每人控制在10分钟以内。
5、体检和考察。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同等条件下,对中共党员、有村、社区工作经历、创业经历、部队或企业班组长以上任职经历的,优先聘用。
6、公示录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公示后,办理试用手续。
四、管理及相关待遇:
1、人员管理。与镇后备干部人才管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
2、工资报酬。试用期间,全年综合待遇4万元左右,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3、职务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继续留用的,经镇党委研究后明确职务,并纳入年轻干部队伍跟踪培养,并享受相应级别的干部报酬。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个人自主择业。
五、本简章由曹甸镇党委组织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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