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为确保高新区内幼儿园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幼教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区级、市级名师称号者或工作经验丰富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具有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与二级甲等普通话证书。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公布、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2021年1月24日;
(2)报名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汊河街道中心幼儿园;
(3)报名时需携带材料:本人工作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近期二寸证件照片1张。
(4)联系电话:80921095
2.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能力,包括模拟上课、弹唱(现场抽定曲目,自弹自唱)、舞蹈(自备舞蹈3分钟内)、绘画(自备画具)。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成绩将于1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合格者将由用人单位通知进入下一轮环节。
3.考察
考察对象为拟录用人员,重点考察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情况。
4.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幼儿园组织统一体检。
5.公布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高新区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聘用工资待遇
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工作制,试用期12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87842698。
本简章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扬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扬州高新区管会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