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李典镇面向退捕渔民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更好的做好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退捕渔民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加强监督,认真履行招聘程序,采取考核考察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面向退捕渔民开发公益性岗位人员计划40名,主要工作岗位为禁捕退捕水域护渔员6人,长江广陵段巡护清江12人、农村环境保洁12人、周边企业安保10人。
三、招聘条件
(一)李典镇建档立卡退捕渔民(以广陵区农业农村局核定为准)。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男女不限,男性年龄在60(含)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50(含)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报考条件,能够胜任公益性岗位服务身体条件和技能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二)正在享受国家就业补助资金政策的人员;
(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广陵区农业农村局、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指导,李典镇社会事业局、李典镇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5号—2021年1月25日
报名地点:李典镇沿江村村委会、李典镇社会事业局
报名要求:
1、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本人4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
2、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3、《李典镇面向退捕渔民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4、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李典镇社会事业局、李典镇农业农村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随时发现随时查处。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考察
由李典镇农业农村局、李典镇社会事业局会同沿江村了解其政治品行、遵纪守法等影响其担任服务岗位的相关情况,提出考核考察意见。如报名人员超过招用人数,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年龄偏大的人员。
(四)体检
考核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由扬州市广陵区远春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参照新职工入职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进行聘用。
(五)公示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聘用: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扬州市广陵区远春综合服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解聘。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签订用工协议或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无法参加工伤保险的,为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公示有影响录用情况的,不进行聘用。
3、岗前培训:上岗前由扬州市广陵区远春综合服务公司组织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再行上岗。
五、聘用待遇
薪资待遇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双方根据工作岗位商定,不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合同期限内,由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管理,并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要求,向广陵区人社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政策补贴,广陵区人社部门审查核准后按照规定发放。
本公告由李典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021年1月15日
附件:李典镇面向退捕渔民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