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优化社区工作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合同制)12名(含2名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事业心强,吃苦耐劳,主动服务意识好,有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理想信念;
(三)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1日至2003年4月2日期间出生);
(四)户籍要求:须为邗江区户籍(邗上派出所、新盛派出所、甘泉派出所、汊河派出所、瓜洲派出所、蒋王派出所、杨庙派出所、槐泗派出所、方巷派出所、公道派出所、杨寿派出所、竹西派出所、西湖派出所、江阳派出所、念泗桥派出所、四季园派出所)。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专业 |
性别 |
人数 |
学历 |
备注 |
01 |
社区工作人员 |
财务财会类 |
男 |
2 |
大专及以上(以大专学历报考者须为普通高校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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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女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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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公共管理类 |
男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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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女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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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不限 |
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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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女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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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网格员 |
计算机类 |
不限 |
2 |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维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楼党群科(扬州市平山北路123号),联系人:石瑶艳,联系电话:0514—87637558。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4.公告发布地址:邗江人才市场网(www.hjrc.cn)、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hj.gov.cn/wykfq),开发区下辖各社区公示栏。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维扬经济开发区党政办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维扬经济开发区党政办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中若发现应聘人员有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后,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情况,可在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经维扬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招录人员分配方案。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维扬经济开发区党政办负责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公告由维扬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维扬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
附件: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