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扬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校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国家和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中共扬州市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1年中共扬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28日以后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如具有《岗位简介表》所列专业对应序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如具有《岗位简介表》所列专业对应序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报考,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六)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具备。
应聘人员与我校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登录扬州党建网(dj.yangzhou.gov.cn)或中共扬州市委党校网站(dx.yangzhou.gov.cn),查询《2021年扬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由扬州市委党校组织实施。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遵照执行防疫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我校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和岗位空缺等情况,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时间持续到2021年11月30日。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扬州市委党校网站(dx.yangzhou.gov.cn)下载报名信息表,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将报名表电子档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zdxbgs@163.com。报名具体材料如下:
1.《2021年中共扬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各阶段(从本科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博士在读证明,各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
3.近期正面免冠2寸电子证件照片;
4.能反映符合报考条件中学术要求的主要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除报名表、电子照片外)均需提交扫描件,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材料5个工作日后,可通过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即为报名成功。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本次招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我校将根据报名情况相对集中启动面试程序,首期面试时间初步安排在7月初,具体时间、地点以我校通知为准。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本人亲自参加,不接受委托办理。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论文、科研、获奖等材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时所用的照片一致)。其中,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博士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博士在读证明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除照片外,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审查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扬州市委党校提出陈述、申辩,学校会及时对资格审查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
(三)面试
面试由我校组织实施,采用“面谈+试讲”的方式,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面谈采用定性评价方式,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试讲环节。
2.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理论功底、逻辑思维和教学能力等,试讲当天告知应聘人员试讲课题。备课时间60分钟,试讲时间30分钟。试讲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试讲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试讲成绩即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
(四)体检
根据入围体检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未满招聘人数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体检人选名单将在扬州市委党校网站公布。
体检由扬州市委党校统一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扬州市委党校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扬州市委党校按规定在相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我校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校的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在聘用资格备案前,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应聘人员相应资格时,我校将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优秀博士人才可享受“绿扬金凤计划”相关人才待遇。学校提供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10-50万元,具体标准一人一议。
拟聘用人员与我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我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7012987。
六、本方案中“以上”“以下”“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扬州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864913
市委组织部电话:0514-87826395
附件1:2021年中共扬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简介表.xlsx
附件2:2021年中共扬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中共扬州市委党校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