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事业发展紧缺专业人才招引力度,拓宽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源头渠道,为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决定公开选聘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1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符合各岗位规定;
(五)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符合选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区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名。
二、选聘名额
共选聘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秀教育管理人才8名(岗位需求见附件1)。
三、选聘程序
1.组织报名。报名人员可登录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kfq.yangzhou.gov.cn/)下载填写《2021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及其他相关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需提供材料清单见附件3)交至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维扬路108号)710室(原件经审核后带回)。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8日9:00—7月1日16:00。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素质测试。
3.素质测试。组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选参加素质测试。素质测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6月底,主要通过面试、面谈等形式考察相关人选综合素质,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拟聘人选和复核。根据素质测试得分,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
素质测试设置合格线,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5.体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拟聘人选体检。
6.考察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人员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聘用。对通过体检、复核和政审的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因放弃、体检不合格、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素质测试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按规定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如拟聘人选目前是公务员、事业身份,按照机关事业单位调动规定办理入职,待遇等同于开发区机关同职级工作人员,具体面谈;如拟聘人选非公务员、事业身份,聘用后纳入开发区机关聘用制职员管理,待遇按照区机关同职级工作人员享受。
五、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监督。
本公告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514-82388817,咨询电话:0514-87862895;0514-87862906。
附件1:2021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岗位条件简介表.docx
附件2:2021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报名表.docx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