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扬州市急救中心招聘编外人员简章(第四批次)
扬州市急救中心位于扬州市黄金坝路31号,是我市唯一从事院前急救业务的公益性全额事业单位。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备良好的品行;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应技能;
4. 身体健康,无经血传播疾病或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携带;
5. 热爱急救事业,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坚持上夜班;
6.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专业、人数、条件
招聘 岗位 |
人数 |
招聘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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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专业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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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辅助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能坚持上夜班; |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中心定于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7日在扬州市急救中心网站、扬州市人才市场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确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 地点:扬州市急救中心黄金坝路31号三楼综合管理科;
2. 时间:2022年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3. 报名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3)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4)扬州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五)面试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资格。
(六)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综合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生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扬州市急救中心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薪酬
1. 基本工资不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2. 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3. 自用工之日起按照规定缴纳五保一金。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在参加现场报名、考试等各环节均须出具健康码、行程码、带口罩、测体温, 14天内无中高风险旅居史。
六、报名单位联系方式
扬州市急救中心三楼综合管理科 0514-80361685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