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需要,经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区人社局)同意,我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教师。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徒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后)。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http://www.zjrsks.com.cn/,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网)。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7月3日9:00-7月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7月3日9:00- 7月6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7月3日9:00- 7月7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7月5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笔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徒区人社局网站(http://hrss.dantu.gov.cn 下同)、丹徒教育网(http://www.dtjy.org 下同)和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7月10日9:00-16: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13日-7月14日,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资格问题咨询电话:0511-88976011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面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6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丹徒区人社局网站、丹徒教育信息网和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成绩合格线内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这三种方式中的两项或三项方式进行,具体见《岗位表》,考试委托相关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丹徒区纪委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本学科的专业知识(约占80%)和教育类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约20%)。笔试采用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技能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技能测试)。
笔试时间为:2016年7月16日(星期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的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丹徒教育网(http://www.dtjy.org)、丹徒区人社网(http://hrss.dantu.gov.cn)和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网站公布。
(二)面试、技能测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技能。
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于资格复审后5个工作日内在丹徒教育网(http://www.dtjy.org)、丹徒区人社网(http://hrss.dantu.gov.cn)和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网站公布。(参加面试者须按有关规定交纳面试费100元)。
面试、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在面试、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丹徒教育网(http://www.dtjy.org)、丹徒区人社网(http://hrss.dantu.gov.cn)和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1—7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8—14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的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技能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丹徒教育网(http://www.dtjy.org)、丹徒区人社网(http://hrss.dantu.gov.cn)和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有技能测试岗位则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其余岗位则加试确定名次。考试结束3日内将考试总成绩在丹徒教育网和丹徒区人社网公布。
体检、考察工作由丹徒区教育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执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办法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 代码为2、5、6、7、9、10、11、13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丹徒教育网公示7天,录用公示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递补人员直接录用到缺额岗位。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10个工作日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2016年应届毕业生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丹徒区纪委监督电话:0511-88977395 ,丹徒区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511-80896031,丹徒区教育局报名咨询电话:0511-88976011
附件:丹徒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
二O一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