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6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至2003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紧缺急需学科人员或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4日9:00—9月15日16: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报名者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填写《镇江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将报名所须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职称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等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邮件主题请写成“姓名+联系方式+应聘岗位”的格式,一起发送至报名邮箱61960991@qq.com,并与招聘单位联系进行电话确认,务必保持联系畅通; 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电话或邮件通知。考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报名所需的所有证书、证明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11-88962241。
三、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取考核(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由学校制定考核方案,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聘请行业专家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成绩在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考核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公开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应聘人员注意事项、携带材料等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组织实施。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可从该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实行一次性递补,录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的劳动(聘用)关系,由拟聘人员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不到单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咨询电话:0511-88962149,监督电话:0511-88962286(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监察室),举报电话:0511-85340800(镇江市人社局事业处)。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9月3日
附件: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