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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公共基础知识:常识判断前世今生
http://www.jiangsugwy.org/       2010-04-19      来源:江苏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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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公务员考试,我们可以总结出很多的“最”字来,数量关系技巧最强、判断推理花样最多、资料分析得分最低……但如果要说公务员考试中最“善变”的内容,恐怕非常识判断莫属。相比于其他模块题目类型的相对固定,常识判断则一直在变,而且变化程度相当之大。首先在题型上,由单选、多选共同存在的方式变成现在的只考单选题;其次在内容上,经历了从“走火入魔”到“返璞归真”的过程。


  在2005年之前,常识判断涵盖的考点涉及方方面面,五花八门,而且没有明显的偏重。基本上所考的都是单纯记忆性的知识点,没有太多的技巧方法可谈。这一阶段的题目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对于一道常识判断题目,如果考生对考点有所了解,可以非常迅速答对;而如果考生对该常识并不知道,那除了“蒙”之外,在没有第二种能够做对题目的方法。但由于涉及的知识一般比较简单,而且并不侧重于哪一个学科,因此既不拖后腿也无法拉开差距。


  从2005年开始,常识判断的考点呈现出两种变化趋势。第一,考查的知识逐渐脱离“常识”的范畴,开始考一些比较偏、怪的知识点;第二,法律常识题目的比重逐渐加大,打破了以往各种知识均有考查的均衡情况。在这两点变化的共同作用下,常识判断的题目难度开始增大。2007、2008两年可以说是常识判断“走火入魔”的年份,全部25题都是法律常识,这给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带来了极大的不公平。有些题目即便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考点也过于冷僻,难以把握。在这一阶段,常识判断的题目开始向专业的法律考试靠拢,不仅频频出现司法考试、法律硕士联考的原题,也加大了案例型题目的考查力度。


  正当绝大多数人都对法律常识感到头疼甚而深恶痛绝时,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常识判断题目终于回归了理性,不再考单一的法律常识,而是包含了法律、政治、经济、文化、历史、自然、科技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其中法律题目仅仅占7道,依然主要集中在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这四大部门法当中。时事热点成为新的考点,奥运会、汶川地震、神舟七号飞船、改革开放三十周年、金融危机……国际国内发生过的重要大事几乎占据了半壁江山。


  在今年的考试大纲中,常识判断又有了不一样的变化,不再单独强调以法律常识为主,更加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考查,在2009年考题的基础上进一步体现了公平性。同时也在备考上,指明了应有的方向:


  一、重在积累。除了法律常识以外,其他内容很难系统复习,因此考生需要的更多是在日常生活中点点滴滴的积累工作,集腋成裘,聚沙成塔,盲目的大量练习不仅起不到好的作用,还很可能会适得其反。


  二、分清轻重。法律题目所占的比重在去年的考试中已经严重缩水,今年也不会有明显的变化,因此考生已经没有必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背诵法条或是记忆很专业的法律知识,对四大部门法有简单了解即可,同时颁布时间比较近的一些热门法律需要格外加以注意。


  三、把握时事。国际上和国内发生的有重大影响的时事,是考生应该关注的对象,尤其是2008年11月以来的时事,比如医疗卫生改革、日本政权变动、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等最近一年内发生的重要大事。


  四、真题为纲。考过的题目有可能重复,考过的考点有可能不变,即所谓“考题就是考过的题,考点就是考过的点”。最佳的复习材料仍然是往年考过的真题,也就是我们一向所提倡的“从真题中来,到真题中去”,通过真题的训练把握命题者的出题脉路和常见考法。


  综上所述,对于常识判断,考生最应该具备的就是一颗平常心态,既不贪功近利,也要未雨绸缪,注意日常生活中每一个可能出题的小细节,积累为主,真题为辅,不断扩充知识面才能从应对常识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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