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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南方评论】:让教师节有意义 要改革而不是改期
http://www.jiangsugwy.org/       2013-09-10      来源: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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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续了29年的9月10日“教师节”,今后可能要改日期了。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公布《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拟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四部法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意见稿中提到将每年9月28日定为教师节,并增加了校长任职资格要求、提高民办校地位等一系列重要条款。


  将教师节定为9与28日,据说有两方面理由,一是这是孔子诞辰日;二是现在的教师节定在9月10日,但适逢开学,老师根本没有时间和心情过节,而改到月底,能与中秋国庆假期有一个衔接,对教师而言会更加方便。


  以孔子诞辰日作为教师节,当然比没有来由的9月10日更富有人文涵义,但通过改时间,想让老师有时间和心情过节,恐怕很难。对于中国的教师来说,当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不是教师节改期,而是怎样切实提高教师的地位。


  中国的教师节,现在已经发生变异,不是“教师节”,而成为“教师劫”,每逢教师节,从行政部门到社会舆论,都不忘抓住这个机会,对教师提出要求,甚至进行“讨伐”---种说法是,“教师节”变为“伐师节”---比如,教育行政部门总会在这前后,结合新学期开学,对教师提出师德要求,今年也不例外,发布了建设师德的长效机制向社会征求意见;而社会舆论又开始讨论教师节送礼的问题。在这样的“节日氛围”中,有不少老师感叹,教师节干脆取消算了。


  将教师节改为孔子的诞辰日,就能恢复尊师重教的传统?这把问题想得太过简单。中国教师地位近年来日益走低,根源在于教育的行政化。具体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教育行政部门将管理、办学、评价的权力全部抓在手中,学校没有办学自主权,不是教育家办学,而是行政办学,包括最近教育部门发布减负令,出台师德治理措施,都采取行政治理的思路,而不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在行政办学的教育环境中,教师普遍承受很大的非教学压力,要接受没完没了的行政检查、评估,结果产生职业倦怠感。


  二是学校内部缺乏民主管理机制,没有教师委员会,也没有家长委员会,于是,对于教师的考核、评价,通常以行政为主导,导致教师教育教学不是追求教育目标,而只有完成行政布置的任务,评价教师的标准并非教育标准,而采用行政指标;与此同时,由于学校内没有健全的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家校矛盾日益严重,而教师则处于家校冲突第一线,很多时候是代教育评价制度和学校受过---不能实行素质教育,这是应试教育制度所致,教师是被逼无奈;教育部门、学校以分数评价教师“业绩”,让很多教师不得不围着分数转。


  要重塑师道尊严,必须推进教育去行政化,这要求政府转变管理学校的方式,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只有学校拥有办学自主权,才能回归为教育教学机构;还要求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在校内实行民主管理,只有在校内明晰办学者、教育者、受教育者的权责,建立能维护教师权益、进行教师评价的教师委员会,以及维护学生权益、独立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的家长委员会,教师才能按教育规律教学,也才能构建良好的家校关系。


  这次修订《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四部教育法律,是依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行的,意图是修订这些法律中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改革要求的条款,而按照国家教改《纲要》的精神,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是十分重要的内容。为此希望,在法律的修订中,能把这些改革要求通过法律形式明确。只有推进了这方面的改革,教师节才能真正成为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节日,教师也才能有心情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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