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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每日时评:司法公正才能打破“信访不信法”怪圈
http://www.jiangsugwy.org/       2010-03-29      来源:江苏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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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27日在研讨会上指出,人们解决纠纷“信访不信法”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他建议领导在重视信访工作的同时减少批示,将各类争议逐步引导到法治的主渠道上来。(3月28日《广州日报》)

    “领导少批示有利减少上访”,这样的标题乍看起来很容易让人误读。其实马怀德教授说的可能并不是这个意思。倘用一句话来概括,大概就是,解决信访纠纷不应只靠领导批示,信访中涉及的争议纠纷应该纳入到司法范畴来解决。马教授说的当然是理论上大家都认同的公理。法治社会应当笃信法律的公平正义,凡事以法律为准绳,整个社会的运行才会更加公平有序。

    不过这一理论要有实效,前提条件却离不开司法的独立和公正。如果稍微审视一下近年的一些上访事件,就会发现很多时候引致上访的始作俑者却正是基层司法生态。比如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上访被指敲诈政府”事件,当事者就是在日常纠纷裁决中认为司法判决不公,才最终走向了上访道路。很大程度上,基层司法系统因为自身素质和审判水平等原因,导致审判出现问题后当事人上访。而在地方司法从人事到财权都完全受制于地方政府的语境下,当地方发生公权妨害公众私权的事件时,司法的独立公正则着实堪忧。如此情境下,“信访不信法”的困境又如何化解呢?

    司法救济无力,只能依赖更高权力去解决现实争端,这大概正是公众“信访不信法”、“信法不如信批示”的根本原因。作为法律赋予公民表达诉求的合法权利,公众当然期待通过上访获得“领导批示”以解决现实困境。可有时候“领导批示”却又往往反过来作用于司法,影响到司法独立和公正性,这又恰恰形成了公众“信访不信法”的恶性循环。可以说,如果司法独立等问题不解决,要寄望于“领导少批示”推动信访走向法治,真是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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