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邵东县团山镇崇建村贺家组村民陷入了困惑和绝望。据湖南在线8月7日报道,在邵东县团山镇崇建村、保善村、保胜村交界处,一车又一车生活垃圾露天倾倒于此,散发出来的臭味远近可闻。村民们担心,一旦垃圾成山,将危及到整条河流所流经的区域。除了水源污染,空气、土壤也将遭到破坏。为了争取自己的生存空间,村民们开始寻求政府部门的帮助,但得到的回复却是缺少资金,事情不好处理,或者是一旦发生污染,帮助村民解决安全饮水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规定,建设产生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在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当中,有关于生活垃圾这类固体废物处置以及环境保护的规定不胜枚举。但是,在地方政府眼里,这些法律法规都如一纸空文,起不到约束作用,他们依然我行我素的违法露天倾倒垃圾。公权力的霸气可见一斑!
我们知道,制定法律法规的目的是为了对社会大众、政府公权力进行一定范围的规制,让社会有序运行、公正道义得以倡导。同样,从立法部门制定环保法律法规伊始,我们就期望能够通过这些法律法规约束公民、公权力破坏环境的行为,让自然与经济和谐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
显然,在公权力面前,环保法律法规只是一纸空文,他们可以忽略不计,依然我行我素,即使环境遭到破坏导致数以千计群众生命健康遭受侵害。因为,在没有更大权力的约束和监督下,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可能让他们退却。这无视法律法规的霸气来自有效监督的公权力的强大!
近年来,无视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肆意妄为的现象并不鲜见,据《半月谈》报道,近年来,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城市化、毒害化迹象明显,农用膜、农药瓶以及农业养殖类废弃物等有毒有害垃圾不断混入生活垃圾,由于得不到及时的规范化处理,这些有害垃圾极大破坏了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广大农民兄弟生存环境令人担忧。
尽管违法,地方政府依然知法犯法,他们纷纷以资金技术欠缺为由拒绝处理生活垃圾,造成更大的环境破坏,而地方官员由于“政绩突出”往往是如走马观花般一任又一任轮换,最终扔给农民的只是一个烂摊子。当法律法规被当做一纸空文,环境污染将愈加严重,我们还能期待一个鸟语花香的世外桃源吗?留下的恐怕只有哀鸿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