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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每日时评:谁来保证被召回食品不再处理后再售?
http://www.jiangsugwy.org/       2011-05-26      来源:江苏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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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公务员网http://www.jsgwy.com.cn推荐时评


    质检总局就《食品召回管理规定》修订版征求民意。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对被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的,不得将无害化处理后的产品重新用于食品生产和销售。不安全食品不能换货,只能销毁,而且是无害化处理,销毁过程必需环保。(5月24日《京华时报》)


  被召回的食品不得作无害化处理后继续生产和销售,理应作为一项制度予以规范。问题在于,这项制度出台以后,谁来保证它的执行呢?


  众所周知,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制度并不少,相关的监管机构也很多,但是,食品安全问题仍然随处可见、随时出现。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制度成了花瓶,监管成了摆设,中看不中用,中听不中唱。


  以三聚氰胺为例,三鹿奶粉事件以后,理应销声匿迹,不再出现在奶粉市场。然而,几年时间过去了,有关三聚氰胺的消息仍然时不时地刺激公众的神经,消磨政府的公信力,以至于国外的奶粉越来越多地占领中国市场。那么,这该是谁的责任呢?又该谁来确保三聚氰胺不“重出江湖”呢?为什么国外的奶粉没有受到三聚氰胺的“侵蚀”呢?


  再以食品添加剂为例,近年来,有关食品添加剂的消息接连不断,有关方面也明确表示,将对食品添加剂加强管理,确保对人体有伤害的食品添加剂不出现在市场,确保食品添加剂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但是,又有几个地方能够保证所销售的食品没有有害的食品添加剂和添加剂超标呢?


  也正因为如此,被召回食品不在经过无害化处理后再次销售,关键不在有没有制度,而在于这项制度能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在于监管部门能否真正地承担起责任来。因为,从近年来发生的一切食品安全事件来看,几乎没有一起事件不与监管部门的失职有关,与监管不到位,甚至缺位有关。


  我们并不反对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是企业,也不反对在新的规定中强调企业的主体责任。但是,一切的一切反复证明,单纯依靠企业的自觉性,是很难保证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也很难保证被召回食品不会经过无害化处理后重新回到市场,甚至很难保证被召回食品很快又回到市场的现象。因为,监管部门的“经常”失职和行为不规范,常常使违法的成本太低,所产生的效益足够企业承担可能出现的风险。


  所以,对召回食品会不会经过无害化处理后再销售的问题,更多的责任应该落在监管部门的身上,落在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身上。如果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强一些,工作到位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少一些,那么,制度的执行效果就好一些。反之,则又会沦落为摆设和花瓶。而一旦监管部门的责任到位了,企业的主体责任也会自然而然地提升。一旦企业的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形成良性互动,那么,食品安全问题也就能真正解决了。


  很多人都在羡慕先进国家的食品如何如何的安全,而更应当羡慕的是,先进国家的监管机构是负责任的,是值得消费者信任的。如果有一天,中国的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也能象先进国家一样敢于负责,敢于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首位。那么,我们的食品安全工作也会受到别人的羡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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