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胶囊”事件正在中国扩大,目前已查封7700多万毒胶囊,逮捕9人,刑拘45人,包括一些地方的监管者。
人们固然希望企业和资本讲道德,但既然资本家愿为暴利冒被杀头的危险,在利润面前,道德也就不过是利润的“婢女”。因此,要使企业和资本讲道德,作为公权力的监管部门的严厉监督就必不可少,包括对敢以身试法者 “杀无赦”,看看他们是否真有勇气不怕杀头。
由此来看,若不时曝出各种骇人听闻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就不能仅仅把责任归咎于无良企业,而更应该反思监管部门乃至地方政府的重要责任。
以工业明胶的生产集中地河北衡水阜城县为例,早在2004年该地就已经被曝光一次,8年之后再次出现同样的问题,只能说是地方监管不严和官员纵容的结果。因为人们看到,当工业明胶的生产厂家负责人企图一把大火毁灭证据时,竟是受当地一乡人大主席指使,可见在“毒胶囊”事件,资本和地方政府或至少是其中一些权势官员勾结之深。但可叹的是,该县副县长竟然在记者面前大谈政府在过去的几年里,是如何采取很多措施治理生产厂家的,并把监管难的责任归咎于这个行业投资小、门槛低、工艺简单,以及一些不法商人、不法经营者故意逃避执法部门的监督,见利忘义。
没有不法商人,要监管者何用?副县长的“表功”,概而言之,只能说明当地政府采取的所有监管措施,不过是做表面文章而已。进一步分析,阜城地方政府监管不到位的真实原因,是当地已成为工业明胶生产的全国四大基地之一。
固然,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来看,监管存在“无利不跑”、“脚软难跑”等问题。现行的“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模式,易造成监管真空,责任认定的模糊以及由此而来的责任推脱等;另外,监管者因经费福利的问题存在以罚代管现象,当违法企业成为其“衣食父母”时是不可能有效监管的。但在“毒胶囊”这件事上,笔者倾向于认为,造成监管真空的更本质因素是地方政府的政绩观出了问题。例如,假如阜城不是全国四大工业明胶的生产基地之一,很难想像,在前次事发后的7年多时间里,监管部门会不知道企业用皮革废料生产的明胶被用于药厂!
当然,地方政府这么做也并非不可理喻,或者恰恰是理性的选择。对于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发展型政府来说,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等始终是政府优先关心和考虑的事项,但这样一来,势必使政府的职能和行为发生“扭曲”,从而对食品药品的监管产生两方面的不利影响:一是在问题出现前,地方政府基于稳定税源的考虑,往往会优先选择保护本地企业的利益,干预正常的监管,使得监管流于形式;二是在问题出现后,又出于保护产业的考虑,对问题企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量不使企业和产业伤筋动骨。它产生的一个消极后果,就是给企业传递了一个错误的信息,即出了事故后,政府都会给以保护,从而无形中放松了自我监管的要求。
一再发生的食品药品等人命关天的安全事故,提醒我们再不能抱着如此思路解决问题了。否则,势必会引起恶性循环,并对政府信誉的耗损也越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