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把以人为本贯穿于社会管理创新全过程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等发生了深刻变化,人口流动、阶层变动呈现新的特点,迫切需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只有始终把以人为本作为根本价值目标,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有效减少矛盾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把以人为本贯穿于社会管理创新全过程,当前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健全利益协调机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利益多元化、分层化现象日益突出,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明显增多。应当看到,在我国,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虽然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但这些矛盾是可以减少和化解的。减少和化解利益矛盾,关键在于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实现利益分配的合理均衡。这就要求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着力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利益协调以及矛盾调处机制。具体而言,应强化利益引导,帮助人们树立和增强合法获利的观念,妥善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强化约束,规范人们获取利益的行为,引导人们合理设定利益目标、自觉调整利益需求、妥善处理利益关系;强化利益调节,着力调整不同利益群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着力缩小利益分配差距;等等。
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社会管理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公众的根本利益,离不开公众的积极参与。从国际经验看,吸引和扩大公众参与是搞好社会管理的有效途径。对于我国来说,人民群众既是社会管理的对象,也是主体,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还应看到,当前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渴望参与包括社会管理在内的社会事务。这就要求我们顺应形势发展,在不断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的同时,积极探索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现实途径,切实保障公众对社会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支持和推动公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在这一过程中,应从法律上对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内容、方式、途径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保证公众依法参与、有效参与。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落脚点,是社会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在社会管理中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必须创新理念、创新方法、创新手段。这就要求政府加快转变职能,切实改变以往主要靠行政手段实施社会管理的做法,善于运用协商的方式、民主的方式、服务的方式实施社会管理,注重通过平等对话来解决问题,努力实现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同时,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重点,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着力解决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奠定坚实基础,使各种社会管理措施产生最佳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