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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公考时评:“烧烤”模式之下,高温权利保护不能缺位
http://www.jiangsugwy.org/       2015-07-14      来源: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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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2日,北京首个高温日拉响橙色预警,局部地区超过了40℃,有网友笑称“与烤肉只差一撮孜然”,而在天安门执勤的交警,皮鞋被烫开了胶。


  进入三伏天,不仅北京的高温烫坏了交警的皮鞋,全国许多地方都进入了“烧烤”模式。中央气象台7月13日06时继续发布高温黄色预警。其中北京、天津、河北中南部、山东西部、河南中部和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可达38~40℃。


  在“烧烤”模式下,媒体提醒大家加强高温保护,气象部门发布高温预警信息,无疑都是必要的。但是,应对灾害性高温天气不能止于高温预警,加强高温权利保护,给“烧烤炉”上的人们送上制度清凉剂,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高温突破人的生理极限时,会给人的身体造成伤害甚至生命危险。特别是户外劳动者,他们“战高温,斗酷暑”的敬业精神令人钦佩,但是他们高温作业的安全问题令人担忧。我们指望用人单位主动关爱劳动者,落实劳动者高温停工休假的权利不太现实,对此,相关职能部门决不能袖手旁观。


  尽管《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40℃以上停止室外露天作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35℃以上高温天气室外露天作业及不能采取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应发放高温津贴。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处罚机制,法规精神并没有得到强有力的贯彻。在有的地方与单位,高温作业保护、高温停工、中暑算工伤、高温津贴等劳动者本应享有的权利形同虚设。对于不少劳动者来讲,40℃以上高温停止室外露天作业,35℃以上获取高温津贴仍然是一种奢望。


  有调查显示,大多数机关与大型企事业单位为员工发放了高温津贴,但一些中小型私企没有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差距很大,每月从数十元到上千元不等。在空调房办公的机关人员与白领阶层等受高温伤害较少的群体,可享受优厚高温津贴;而受高温伤害较大的劳动群体,获得的高温津贴反而很少或根本没有。一些企业只是拿凉茶、绿豆汤敷衍劳动者。普通劳动者在户外“战高温、斗酷暑”难以停工休息,却有消息说,一些政府机关压缩上班时间,规避高温天气。同在“烧烤”模式之下,权利反差之大令人无法释怀。


  那么,我们到底该如何保护劳动者的高温权利呢?虽说现在大多数城市建立了纳凉工程,但是这些清凉政策一般与户外劳动者无关。面对诸多高温引发的中暑现象,面对劳动者的防暑降温需要,我们不能寄希望于用人单位的利润血管里自动流淌道德血液。几个部门弄一个高温规定,也未必就能帮助劳动者兑现高温津贴,落实高温停工权利。“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高温保护修法更要执法。既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已经生效,相关部门就要提高法规执行力,增加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如果有单位克扣高温津贴,当以拖欠工资论处。相关部门一方面要主动到一线了解、查处违反高温劳动保护的用人单位;另一方面要认真受理劳动者投诉,做到件件有回音,严格依法依规处罚违规单位,对于屡次侵犯劳动者高温权利的用人单位,可以考虑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提请媒体曝光,增加其违规成本,促使用人单位尊重劳动者的高温权利。把高温法规打造成一把利剑。除了政府加强高温权利保护、完善社区纳凉工程以外,公共机构、公共场所与经营场所也要主动免费开放空调设施,方便劳动者与市民纳凉避暑,体现应有的社会责任担当。在政府、企业、社会的合力之下,我们共度“烧烤”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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